一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契证需附哪些资料? 答:衢州市集体(私有)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核准表;商品房买卖合同(房地产转让合同或协议、法院司法文书、房地产赠与、房地产继承、析产公证书等);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;购房发票复印件;房屋权属证书;房地产评估报告;货币补偿协议;
二、哪些房地产交易行为要缴纳契税? 答: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;土地使用权转让(包括出售、赠与和交换,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);房屋买卖;房屋赠与;房屋交换;以土地、房屋权属作价投资、入股;以土地、房屋权属抵债;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;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;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的。
三、王某拥有市区斗潭一套住宅50平方米左右,李某拥有南区一套住房60平方左右,为了工作、生活的方便,王某与李某通过协商决定将各自的房产进行调换。经评估机构评估,斗潭住房评估价为7万元,南区住房评估价为7.2万元。问契税由谁缴纳?缴纳多少? 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》规定,房屋所有权交换的计税依据为所交换房屋的价格差额,由多交付货币、实物、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。王某要支付李某2000元差额的房款,因由王某缴纳契税,应缴纳契税为2000×3%=60元。
四、李某2003年4月1日在市区购买张某一间店面房:价值为80万元,问李某、张某分别应交纳什么税?各交多少? 答:李某应缴纳契税800000×3%=24000元,印花税80万×0.5‰=400元。 张某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800000×5.55%=44400元,印花税800000×0.5‰=400元。
五、因市政府城市建设需要,张三房产被拆除,获得拆迁补偿费9.8万元。张三拆迁后购买了李四一套价值为12万元的二手住宅(已居住一年以上),问张三在办理房产过户时,需要办理哪些手续?需交多少契税? 答:张三购进需报减免(拆迁抵扣)契税资料1套;征收契税存档资料1套,具体为:衢州市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审批表(盖章)、卖买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、购买合同原件及收据、衢州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原件;现场办理时需填写:营业税减免审批表、契税减免审批表、房地产契税审报表。 应缴纳契税:(120000—98000)×1.5%=330元。 李四售出房屋需报减免营业税资料一套。
六、张先生个人1999年8月10日以20万元购买一普通住宅,2000年3月以25万元将该住宅卖出,问张先生是否要缴纳营业税?缴多少? 答: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[1999]210号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地税一[1999]74号文件规定,从1999年8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,销售时免征营业税,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,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。张先生应按规定向销售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,应缴纳营业税(250000-200000)×5% = 2500元。 |